杜娟娟 张许良 朱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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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一部中华文明史,推崇的是“五色交辉,相得益彰”,终因兼收并蓄而历久弥新。5月19日至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河南考察。19日下午,总书记来到洛阳白马寺,强调指出:“白马寺见证了佛教传入、发展并不断中国化的进程。历史证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要积极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从我国的国情、教情出发,在科学认识和把握宗教及宗教规律基础上作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重大论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保障。
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尤为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培养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即党政干部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和宗教学研究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在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中发挥主体作用。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宗教团体中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能够引领信众,代表其利益,并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为宗教团体与政府、社会之间的桥梁,在传达政策、反映诉求、协调关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肩负着引领信众理性信仰、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安定的重任。一方面,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宗教教义、宗教文化的传播者、传承者和守护者。他们通过讲经说法、主持宗教仪式等方式,传播宗教教义,满足信教群众的精神需求。与此同时,他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教义阐释和宗教活动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五个认同”,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前提下,有力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成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另一方面,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推动者。宗教界代表人士参与政治协商、社会公益等社会公共事务,在提升宗教团体的社会形象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宗教视角的建议,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深度融合。宗教界代表人士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不仅提升了宗教界的社会形象,也增强了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社会影响力,对于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的培养标准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既培养一支规模适当、符合要求、梯次合理的基层教职人员队伍,也培养一批精通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次“双通”人才是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追求目标。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宗教工作部门配合、宗教团体协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主体意识。重点在于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主动承担、积极参与的意识,提高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要我化”转变成“我要化”,自觉主动在宗教教义教规的“深入挖掘”上着重发力,使宗教思想、制度、礼仪、文化、行为、建筑等更多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宗教人才培养、选拔机制。采取送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院校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研学相结合等方法,拓展培养范围,提高培训实效。优化人才结构,以一名核心代表人士带动多名后备人才,形成多层次人才梯队,确保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合理。重点培养精通经典教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通”高层次人才。四是搭建交流平台。构建交流平台需要政府、宗教团体、学术界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以官方为主导,定期举办交流论坛和会议等活动。宗教团体和学术界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多样的交流项目。
(作者单位:焦作市社会主义学院,本文系焦作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课题“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的焦作实践 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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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一部中华文明史,推崇的是“五色交辉,相得益彰”,终因兼收并蓄而历久弥新。5月19日至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河南考察。19日下午,总书记来到洛阳白马寺,强调指出:“白马寺见证了佛教传入、发展并不断中国化的进程。历史证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要积极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从我国的国情、教情出发,在科学认识和把握宗教及宗教规律基础上作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重大论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保障。
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尤为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培养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即党政干部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和宗教学研究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在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中发挥主体作用。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宗教团体中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能够引领信众,代表其利益,并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为宗教团体与政府、社会之间的桥梁,在传达政策、反映诉求、协调关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肩负着引领信众理性信仰、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安定的重任。一方面,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宗教教义、宗教文化的传播者、传承者和守护者。他们通过讲经说法、主持宗教仪式等方式,传播宗教教义,满足信教群众的精神需求。与此同时,他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教义阐释和宗教活动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五个认同”,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前提下,有力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成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另一方面,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推动者。宗教界代表人士参与政治协商、社会公益等社会公共事务,在提升宗教团体的社会形象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宗教视角的建议,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深度融合。宗教界代表人士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不仅提升了宗教界的社会形象,也增强了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社会影响力,对于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的培养标准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既培养一支规模适当、符合要求、梯次合理的基层教职人员队伍,也培养一批精通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次“双通”人才是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追求目标。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宗教工作部门配合、宗教团体协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主体意识。重点在于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主动承担、积极参与的意识,提高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要我化”转变成“我要化”,自觉主动在宗教教义教规的“深入挖掘”上着重发力,使宗教思想、制度、礼仪、文化、行为、建筑等更多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宗教人才培养、选拔机制。采取送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院校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研学相结合等方法,拓展培养范围,提高培训实效。优化人才结构,以一名核心代表人士带动多名后备人才,形成多层次人才梯队,确保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合理。重点培养精通经典教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通”高层次人才。四是搭建交流平台。构建交流平台需要政府、宗教团体、学术界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以官方为主导,定期举办交流论坛和会议等活动。宗教团体和学术界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多样的交流项目。
(作者单位:焦作市社会主义学院,本文系焦作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课题“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的焦作实践 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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